第十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
项目实施的可行性,可从两个方面的材料来判断,一是旅游资源的丰富程度,基础设施具备的程度;二是市场测算和发展前途。宿迁旅游大厦(宿迁国际会议中心)项目,按前面论述,开发这一项目是可行的,前途是远大的。
在投资方面,宿迁市已制定了《宿迁市旅游业发展“十一五”规划暨二0二0年远景目标纲要》规定第二十六条指出:投资兴办旅游业,并形成旅游线路或旅游景点,按照“谁投资,谁所有、谁得益”的原则,回收投资。规定还在税收、土地使用等方面有优惠政策。可以肯定地说,宿迁旅游大厦(宿迁国际会议中心)项目是可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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